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共青团泰州市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青少年课外时间进行健康有益活动提供场所、服务及相关培训活动。
为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经研究,决定采取比选择优方式补充中心工作人员,现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比选择优计划人数
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9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2026年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比选择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比选择优人员范围
全市(含所辖市、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比选择优人员条件
1. 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3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相关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199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
(7)在国家、省规定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本次比选择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8:30至2026年10月11日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关注“青春泰州”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共青团泰州市委门户网站(http://tsw.taizhou.gov.cn),下载并填写《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比选择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相关材料打包发至电子邮箱(tz86839173@126.com),文件名统一格式“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3. 所需材料:
(1)《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比选择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
4.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8:30至10月12日18:00。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比选择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时间截止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进行公告。延长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比选择优计划。资格初审合格的,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比选择优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尤其是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惩情况、职位适应程度等。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适岗评价、面试,笔试(评价)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项考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团市委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笔试准考证;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最近一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其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等;
(6)适岗评价所需的工作业绩、考核奖惩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 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团市委组成适岗评价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计分。笔试(评价)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适岗评价成绩×40%。
4.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评价)综合成绩按照与比选择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青春泰州”微信公众号和泰州共青团网站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 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团市委按照考察工作相关程序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确定考察是否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进行研究确定拟调动对象。对拟调动对象,在“青春泰州”微信公众号和共青团泰州市委门户网站(http://ts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比选择优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拟调动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五、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本次比选择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比选择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比选择优的工作人员凡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由共青团泰州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839182;
比选择优监督电话:89896328(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